转载平顶山民情民声:我市规范拆迁工地扬尘污染防治
更新时间:2019-07-15 阅读量:
为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,提升大气污染防治力度。市住建局下发通知,要求城市建成区所有拆迁工地强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,编制扬尘污染防治方案,填写扬尘防治备案表,审批后方可实施拆除。
通知要求,各拆迁工地实施拆除作业前,拆迁责任单位需按照“先喷淋、后拆除,拆除过程持续喷淋全覆盖”的原则编制扬尘污染防治方案,填写“拆迁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审批备案表”,按程序审批后方可实施拆除。
根据地域不同,拆除作业采取不同的措施。城郊区采取四面雾炮喷淋降尘措施;主城区采取提前72小时洇透,四面雾炮喷淋降尘措施;人口密集区及主干道临街区域,设置全封闭围挡,围挡高度不低于2.5米;设置防护排架,并外挂密目安全网,采取提前72小时洇透,四面雾炮喷淋降尘措施。
通知强调,各区住建部门负责方案审核,现场勘验,填写勘验意见,对符合扬尘污染防治条件的拆迁工地实行区长“一支笔”审批,报市住建局备案。市住建局按不低于20%比例对各区拆迁工地进行抽查,发现违规拆迁项目,将报请市环境攻坚督查办对相关责任领导、责任人进行问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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